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薔琵颱風天上沒上班都要看!勞動部規定出勤 雇主強制買單計程車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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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報導

 

薔琵颱風來襲,勞動部提醒停班期間勞工可不出勤,雇主絕不能視為曠工遲到,亦不得任意扣發全勤獎金,因出勤搭乘的計程車費用,也須給員工報銷。(圖/中央氣象署提供)
薔琵颱風來襲,勞動部提醒停班期間勞工可不出勤,雇主絕不能視為曠工遲到,亦不得任意扣發全勤獎金,因出勤搭乘的計程車費用,也須給員工報銷。(圖/中央氣象署提供)

中颱薔琵逼近台灣,各界高度關注颱風假出勤規定與勞工權益保障。勞動部提醒,一旦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勞工依法可以不出勤,雇主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,更不可強迫請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。若雇主因業務需要要求勞工上班,除了必須經勞工同意,更不能讓員工自行承擔強風豪雨或路樹倒塌的通勤風險;若員工因風雨交通受阻改搭計程車,相關車資必須由雇主全額支付。

颱風搭小黃誰付? 雇主強制全買單

針對颱風天計程車費用負擔問題,勞動部指出已修正出勤要點,將雇主提供通勤協助從建議改為強制規定。勞工因天災交通受阻確有搭車必要時,雇主應全額支付計程車費用,不可僅給予部分津貼了事。其中若在高雄市宣布停班期間搭車,依官方運價規定得加收50元,雙北地區則視最新公告辦理。勞動部說明,雇主可提供專車、交通津貼或全額報銷計程車資,並事先在工作規則中明確載明。

沒上班被扣全勤? 勞動部重申違法

除了交通補助規範,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停班期間的工資與休假權益。勞動部表示,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後勞工有權不出勤,雇主不得要求補班、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;若勞工同意出勤,當日工資應照常發給,勞動部並建議雇主額外加給工資或補休。倘若出勤當天適逢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國定假日,雇主則必須依法另行計算加班費或加倍發給工資,全力維護勞動權益。

風雨冒險搶修施工? 未做防護依法開罰

針對戶外施工、搶修等高風險作業,勞動部提出6大安全提醒,包括停止高處吊掛作業、加強施工架與圍籬固定、避免豪雨開挖以及建立緊急撤離通報機制。勞動部強調,現場若出現危及勞工安全的強風豪雨,應即刻停止戶外危險作業並撤離警戒區域,颱風過後也必須確認設備無害才能復工。若雇主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職業災害,將依法查處開罰,呼籲企業以勞工安全為優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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