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、文/CTWANT

千金股從每檔升降單位為5元縮小至1元,最快明年7月實施。(圖/翻攝Google Maps)
台股交易制度迎來重大調整。臺灣證券交易所25日召開第22屆第16次董事會,通過多項規章修正案,包括將股價1,000元以上股票的升降單位由現行5元縮小至1元,同時加嚴投資人違約交割預收款券機制,追蹤期間延長至5年。此外,董事會也核准禾碩康與東擎科技股票上市案,相關案件後續將陳報主管機關,新制最快明年7月實施。
證交所配合主管機關政策修正「營業細則」第62條。由於近年台股高價股數量及交易比重增加,現行股價達1,000元以上後,每檔升降單位為5元,價格間距相對較大。未來縮小至1元後,可增加投資人掛單價格選擇,也有助提高價格連續性、交易效率及價格形成效率。
以現行制度來看,股票價格若為1,000元,往上一檔即為1,005元;新制實施後,1,001元、1,002元、1,003元及1,004元都能成為掛單價格。若以一張1,000股計算,每跳一檔的金額差距將從5,000元降至1,000元,減少4,000元;若是100股零股,每檔金額差距則從500元縮小至100元。
法人分析,以剛突破千元的股票為例,現行每跳一檔5元,跳動價差比率約0.5%,調整為1元後將降至0.1%,有助收斂買賣價差與滑價損失,並可能提高成交頻率及投資人參與度。
此外,證交所此次也修正「營業細則」第76條等規定,加嚴違約交割預收款券措施。新制實施後,投資人首次違約,若在5年內恢復交易,自首個交易日起至第10個交易日須預收款券;若是第2次以上違約,5年內恢復交易後,自首個交易日起至第30個交易日均須預收款券。
相較之下,現行制度僅規範1年內再次違約者須預收10個交易日,新制不僅將相關期間延長至5年,也依違約次數拉長預收款券天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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